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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金年会召开在即 银保监鼓励发展消费金融

2021-09-20 16:39:04

2018年8月18日,,提出积极发展消费金融。这是继2017年11月开始下发的现金贷系列新规以来,。

,“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8〕76号

 

各银监局,各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同时,必须着力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销售的周期和行业特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合理确定考核指标,避免贷款在同一时间特别是月末、季末集中到期而引发企业资金紧张。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对成长型先进制造业企业,要丰富合格押品种类,创新担保和融资方式,合理确定抵质押率,在资金供给、贷款利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当前市场流动性宽裕、银行业和保险业盈利稳定等有利条件,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和民营企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要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照程序办理续贷,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对于主业突出、公司治理良好、负债率较低、风控能力较强的龙头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其行业带动作用,稳定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加大对扶贫、教育、留守儿童等领域的支持。

三、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本金到位、运作规范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信贷投放。保险资金要发挥长期投资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在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融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四、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

五、做好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在稳外贸中的积极作用。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调查摸底出口导向型企业情况,对受国际市场冲击较大、遇到暂时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重点优质企业,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加强与外贸企业、信用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统筹境内外金融资源,发挥合力,满足进出口企业跨市场金融服务需求。

六、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释放转移沉淀在限控领域和低效项目的存量资金,腾出信贷空间,投向支持类领域和项目。积极运用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拨备充足的有利条件,在严格资产分类基础上,综合运用核销、现金清收、批量转让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禁隐匿隐瞒不良贷款,严查不良资产虚假出表、虚假转让等违规行为。鼓励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

七、有效运用保险资金,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比例、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缩短投资链条,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不断丰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产品和业务模式,改进保险服务,稳定企业和居民财务预期。

八、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规范贷款行为,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一律不得协商约定或强制设定条款进行贷款返存,一律不得在发放贷款时捆绑或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严禁将贷款发放和管理等核心职能外包,严禁银行员工内外勾结,违规通过中介发放贷款或参与过桥贷款。

九、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设。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知悉客户”原则,根据实体经济需要开发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实现金融资源精准投入。进一步完善内部激励约束,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要求,激发员工做好金融服务特别是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动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提高信贷审批和金融效率。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保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请各保监局将此件发至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立即引发了业内对于未来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势头的无限遐想,也让人对即将在北京举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消费金融年会”充满了期待。

据了解,本届中国消费金融年会的主题是“重构消费金融价值,助力消费健康升级”,从主题来看,今年年会的关注重点紧扣当下消费金融现状,很接地气,想想前几年的状况,今日之形势业内早已期盼已久。

之前,随着新生代消费群体成为消费主流,能够满足该消费群体的消费金融产业迅速崛起:分期付、白条、网贷等新概念新模式纷纷亮相,各路资本竞相追逐,消费金融“一朝成名天下知”。可好景不长,,消费金融一时之间成了“无根之水”,之前一度火爆的产业迅速偃旗息鼓,让众多入局后还来不及撤退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唏嘘不已。

如今,行业经历了重新洗牌,此时又恰逢国家政策出台,对于经历了“资金荒”之后还存活下来的企业来说,这简直就是久旱逢甘霖,形势大好。那么,摆脱了P2P阴影的消费金融企业将何去何从,消费健康升级又要从何入手,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业内谈论关于消费金融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重点。

灯塔指引船舶返航,路标指示千里之行。对于那些经历了大风大浪还能活下来的企业来说,此时最需要做的无疑是紧跟时代,熟悉最新行业动态,以便在新一轮机遇面前确切把握前进方向,踩准机遇,将企业带向更好的未来。

据记者走访大会工作人员得知,今年的中国消费金融年会恰好能满足此类企业的迫切需求。今年大会方特地邀请了行业内众多著名专家学者,齐聚北京,共商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大计。其中邀请嘉宾包括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学术委员曾刚,以及众多业界知名精英人士,他们将就消费金融目前的状况进行深入探讨,向来宾传递行业最新动态,因此该年会对众多消费金融企业来讲可能是一次一览行业全貌的绝好机会。

此刻,,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的政策内容正合本届大会主题,结合本届大会有政府要员即将出席,种种迹象表明,本届大会的信息量或许会超出预期,给我们一个惊喜。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相信在今年的中国消费金融年会之后,行业内又定会吹起一股新思想,掀起一阵新潮流,消费金融行业的面貌也将迎来一次大转变。究竟消费金融会向何处去,就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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