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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3月16日下午,在长和系的2017年财年业绩会上,出任长和系主席达46年的李嘉诚宣布正式辞任长江和记实业及长江实业集团主席,由长子李泽钜接任,李嘉诚转任公司资深顾问。
至此,香港首富、全球华人商界领袖李嘉诚在90岁之际正式宣布退休。除了老人的经商之道与为人处世的智慧之外,其最为被众人关注的可能就是首富如何传承他的财富。
30年前开始部署,6年前分好身家
《福布斯》杂志1月18日公布的香港富豪排行榜数据,李嘉诚以36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00亿元)总净资产,连续20年蝉联香港首富之位,受惠于2017年港股及香港楼市向好,净资产较上年的303亿美元增18.81%。
“前首富”家族的“分家”计划,李嘉诚早在六年前,也就是2012年的长和股东会时就已经明确披露:
已跟随他在长和系工作逾30年的长子李泽钜将担任主席,接掌长和系上市王国,旗下上市公司包括长和、长实地产、长江基建以及电能实业及系内的产业信托等。一直独立创业的电信盈科主席李泽楷则将获得父亲现金支持,收购其他产业以发展自己的业务,李嘉诚当时称现金支持的金额“比你们知道的生意资产会数以倍计!”
李嘉诚是在分家,更是在配置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李嘉诚实际上是运用资源配置的手段,把家族企业的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分配给不同传承人格的两个儿子,从而把家族企业传承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的矛盾、争执甚至官司,在尚未演变为不可收拾的冲突前妥善解决,完成和平分家。
尽管李嘉诚本人对于传承问题所说不多,但从李嘉诚对于两子的不同事业发展安排,不难看出其在传承这个问题上周密严谨的思考脉络——及早进行分家,让子女各有努力方向;趁自己仍身壮力健时安排子女接班,让其有充分学习空间与机会。而传承的考察部署,从30多年前——20世纪80年代中,李泽钜与李泽楷先后跨出校门时就开始了。
两个儿子——顺应个性,支持发展
不同的公开资料皆显示,李泽钜与李泽楷两兄弟尽管年纪接近(一人生于1964年,一人生于1966年),但无论性格、志趣,乃至人生目标与处事作风等,皆颇为不同。
李泽钜老成持重、有责任感,其特点是:乐意接受适当的投资额与回报率,进行合理的创新,同时也很在意父亲对自己的看法,不愿辜负父辈的托付。
李泽楷则表现出敢于冒险开拓和勇于尝试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其特点是:不愿遵从家族规矩和父辈权威,具有强烈的自主精神,同时又非常乐意接受父亲的资助来拓展自己的事业。
李泽钜与李泽楷的差异之大,有如“水火之别”。这些个人特质,相信逃不过阅人无数、善于用人的李嘉诚法眼,所以他并没强求两子均加入家族旗下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而是将继承父业的重任交托长子,让他跟在自己身边,而次子则按其志趣顺水推舟,让其另起炉灶、自行创业。
李嘉诚把家族企业当作投资控股公司,两个儿子则是人格特点相反、投资风格不同的投资基金经理——李泽钜倾向于低风险,李泽楷对风险的承受力更高。李嘉诚把两个儿子分开,令到每个人的潜能尽可能多地发挥出来,把家族资产的潜在价值充分释放出来,所以分家不是简单的一分为二“1 ÷ 2 = 1/2”, 可以取得“ 1÷2 = 22”的效果。
“用分家来传承,而不是在自己去世后,下一代用诉讼来分家”。李嘉诚曾公开说过,这样的安排是为了两个儿子“可以有兄弟做。”
“第三个儿子”——家族信托“李嘉诚基金会”
2016年,在长和系完成重组约一个月后,主席李嘉诚便开始逐步将私人财产转移至李嘉诚家族信托基金,使用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屏障。
李嘉诚通过设立四家私人信托公司,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结构图如下:
简单地说,
首先,李嘉诚将财产授予两个全权信托和一个房产信托,并成立一间控股公司作为整个家族信托控股架构基础。
其次,再分别以这两个全权信托作为出托人,成立两个子信托机构,作为全权信托的受托人。这两个子信托机构分别持有两个母信托所没有的房产信托若干物业。
最后,在对家族信托的控制上,两个子信托和房产信托的全部已发行股份由控股公司拥有。而这间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1/3(设立时)。
李嘉诚家族信托设计分析
首先,李嘉诚设立了自己家族的一个信托公司。自己派董事派高管,管理这个信托公司。
然后,李嘉诚他把他所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包括所有22家上市公司,分别做成一个一个独立的信托计划,装到信托计划里面去。
同时,他这个信托计划又分成了AB两类,A类信托计划有公司的经营权和表决权,B信托计划他是把22家上市公司的所有的资产都装到了信托计划里面去。
他把经营权和财产权进行了完美分割。权益类信托交给了李泽钜管理公司,而李泽楷则可以什么都不用干,可以参与公司分红。
而且,李嘉诚设立的信托都是不可撤销的信托。一旦这个信托设立了,如果这个家产还在,那么他就可以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不会出现断层。
而且他的信托计划,还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不是外面随便找一个信托公司或机构做受托人进行托管。李嘉诚家族的受托人就是他们自己,这样就可以不仅仅是自己在家产这一块,避免两个儿子之间发生争斗。同时他这22家上市公司每一个都是独立的信托。
这种完美设计的妙处是,当22家上市公司任何一家发生经营风险的时候,对他其他上市公司不会造成影响。虽然实际控制人是一个人。但可以避免他的资产在某一个上市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避免他的其他上市公司资产被追偿。
这个信托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李嘉诚家族血脉继承人才是真正信托受益人。所有嫁进来的媳妇都没份,当他们和老婆离婚时,女方只能得到有限的补偿,不会对信托上市企业造成分崩离析的危险。
一组完整的家族信托,为李嘉诚家族的财富传承与分配构建了总体的框架。在各个公开场合,李嘉诚都宣布家族信托是其心中的“第三个儿子”,足见其保护企业和财富传承的效力。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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